精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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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罚金可以不交吗

    在法院判刑后罚金不能不交,罚金不同于罚款,罚金具有强制性的,通常情况必须缴纳。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赵善博律师 2022.12.07 3244人看过
  • 婚内房产赠与可以撤销吗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赵彪律师 2022.12.07 1769人看过
  • 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王鹤然律师 2022.12.07 1791人看过
  • 购房合同收据可以转让吗

    可以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王鹤然律师 2022.12.07 1935人看过
  • 共同共有的形式有哪些?

    共同共有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夫妻共有;家庭共有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一般认为,继承人有数人时,在分割遗产前,各继承人对于遗产全部为共同共有。

    李键键律师 2022.12.07 2449人看过
  • 不动产权利人是否应当为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通行提供便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原则上有权禁止他人进入其土地,但他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或进入其土地的,不动产权利人不能阻挠,而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李键键律师 2022.12.07 2314人看过
  • 业主可以采取何种形式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予以管理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李键键律师 2022.12.07 2216人看过
  • 建筑区内的车位车库归谁所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王汉杰律师 2022.12.07 1917人看过
  • 法律是如何规定征用的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2022.12.07 3582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赵善博律师 2022.12.07 191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