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有两种加重情节:一种是致人重伤的,另一种是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致人重伤”主要指: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故意伤害罪中的加重情节有: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等。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加重情节有:1、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2、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3、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他人,可视情况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触犯故意伤害罪,有以下情况可以减轻处罚: 1、有自首。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如,法律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等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故意伤害罪有结果加重犯。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