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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动车不能进电梯法规是什么?

    电动车不能进电梯的有关法规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何子豪律师 2024.06.26 1911人看过
  • 罚单网上可以查到吗

    罚单在网上可以查到,一般可以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查到。法律规定电子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若是审核无误的,会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违法行为的相关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当日会向社会提供查询。

    刘纪伟 2024.06.26 29人看过
  • 套牌是否能交钱不拘留

    不能。车辆套牌被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套牌车是指参照真牌车的型号和颜色,将号码相同的假牌套在同样型号和颜色的车上,其中有很多是报废后偷运出来的旧车翻新的。套牌车已被国家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套牌车辆的流动。

    秦江华律师 2024.06.26 439人看过
  • 掉头车道能左转吗

    只有掉头标志的掉头车道不能左转,掉头标志和左转标志都有的车道可以左转。通常,只有掉头标志的车道,旁边往往都会有左转车道。此时,如果你在掉头车道左转,那就违章了,属于“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交警可罚款200元,记2分。

    秦江华律师 2024.06.26 495人看过
  • 交通肇事主责判刑标准

    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秦江华律师 2024.06.26 192人看过
  • 合同效力待定有哪些原因

    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因主要有: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了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了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合的合同。上述合同经有权的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未经追认或被善意相对人撤销的,合同无效。

    陈婧婧律师 2024.06.26 194人看过
  • 免责条款是否能免除违约责任

    对于一般过失造成的违约责任,在免责条款有效的情形下,一般可以被免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陈婧婧律师 2024.06.26 232人看过
  • 北京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药费。2、后续治疗费。3、营养费:100元/天。4、伙食补助费:100元/天5、护理费:101.6元/天6、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7、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23114元×20年×10%=46228元;农村标准,8098元×20年×10%=16196元。(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8、被抚养人生活费: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1628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农村标准,572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9、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10、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11、精神抚慰金:十级残疾一般为5000元-8000元。12、鉴定费:凭发票报销。

    秦江华律师 2024.06.26 1610人看过
  • 逃逸找不到怎么办

    肇事逃逸找不到人的,可以报警,并保护现场,收集证据。通过了解和记忆的情况,向交管部门提供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配合交管部门查缉肇事车辆及其司机。并且可以先请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损伤需要救治的,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查缉到逃逸者后再向逃逸者追偿。

    秦江华律师 2024.06.26 311人看过
  • 逾期交货违约金如何规定的

    逾期交货违约金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此处的“损失”应当按照《民法典》第584条规定的法定赔偿损失的范围和数额予以认定,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在判断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以及调低的幅度时,一般应当以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为基准。司法实践中对此掌握的标准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但对此不应当机械主义,若避免导致实质上的不公平。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虽然高于造成的损失,但并未“过分”高于,就不应当适用司法酌减规则。

    陈婧婧律师 2024.06.26 37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