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没到期是不可以提前解除的,需要协商来进行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2、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3、单方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1、有效。不管是公章、合同章、业务章,只要在公安局、工商局备过案,都可认定为公司行为。2、改动的如果是主要内容并且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别是对自己主动改且改的内容对自己不利的,认定为有效,属当事人意思自愿。但如果是未经合意私自改的,改动条款无效。
1、地下车库漏水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需要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原则上不影响住房合同的履行可以申请退。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2、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但由于一些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出现问题,是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所以就可以提前退租。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第一、国家对于房屋租赁租金递增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这主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达成意合,靠合同来约定。第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方式:比如:定期递增,按一定周期比照经济增长比率适当增长(但须承租人的同意并明确约);随行就市适时调整合同约定的租金额度。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册公司的地址即经营场所的地址应当具体、真实(产权房或是租赁合同在一年以上的公司地址)。对于面积没有要求。注册地址选择的好坏不仅直接涉及到企业可以享受的财政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外,更为重要的是关系到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不过庆幸的是,现在也不乏专业的外资注册公司,他们不仅为客户提供一手的注册公司相关政策法规,分析注册外资公司的优劣势,结合客户的需求制定最优的方案,以便客户可以取得长期的发展。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将劳动合同收回,员工可以向单位索要,索要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
1、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须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买卖合同就属于有偿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租赁合同也属于有偿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路光亮律师
22897人看过
刘云海律师
19329人看过
苏明浩律师团队律师
10459人看过
金亮律师
5169人看过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3485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