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死亡的,如果有保证人的,则由保证人负责偿还;或者债务人有继承人,且其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则也可以由债务人的继承人负责偿还债务,不过继承人仅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公司的债务在股东变更后责任承担人是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欠款人死亡,应当由欠款人的遗产偿还债务。欠款人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可以不承担。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应该由配偶来偿还该债务。
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不过被转让的债务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而且转让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没有及时表示是否同意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为消灭,债务未消灭担保人就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担保责任如何承担要根据约定确定,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两种。
担保物权人通常指的是债权人。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担保物权有以下特征:1、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2、担保物权的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利;3、担保物权限制了担保人对担保标的物的处分权;4、债权人享有对担保标的物的换价权;5、担保物权能够担保其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务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债务人得重病通常是由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在保证协议中的约定,债务人没有办法或者能力履行债务的偿还的时候,则应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责任,就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协议纠纷是没有仲裁或者是审判的,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进行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需要。第一、借贷纠纷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涉嫌刑事责任,更不会坐牢(除非涉嫌诈骗罪); 第二、如果涉嫌刑事责任,比如涉嫌诈骗罪等,那么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也不是一回事,的确承担了刑罚后依然不可以回避民事责任。
外地人欠款,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约定了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法院起诉的,可以根据约定到上述法院起诉。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