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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方法能延长债务诉讼时效

    延长债务诉讼时效的方法有: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2、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3、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4、保留证据,提起诉讼;5、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王衍祥律师 2024.02.06 81人看过
  • 借钱没约定还钱时间也必须偿还债务吗

    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在此债务人无力偿还或拒不偿还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判决生效时再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阶段可中止执行,待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王衍祥律师 2024.02.06 124人看过
  • 共益债权是什么债务

    共益债务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具体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等。

    王衍祥律师 2024.02.06 121人看过
  • 借条借款打入指定他人账户可以吗

    名义借款人可以起诉实际借款人。对于出借人来说,在借款时需要审核借款人的信誉情况,财产状况,是否是名义借款人,避免虚名借款的风险和造成借款无法追回的损失。另外,还需要留存借条、借款合同等相关借款凭证,保留好与借款人之间沟通的微信、电话、邮件等等记录,以及转账凭证,避免后期维权困难。

    王衍祥律师 2024.02.06 119人看过
  • 抵押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卖得的价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外,抵押权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优先于抵押物的所有人的所有权,也优先于其他无抵押的一般债权。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王衍祥律师 2024.02.06 139人看过
  • 物权包括哪些内容

    物权应当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王衍祥律师 2024.02.06 104人看过
  • 欠了巨债无力偿还了会怎么样

    欠了巨债无力偿还了最后的后果如下:1、产生逾期费用,包括罚息和违约金;2、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如果贷款企业没有金融牌照的,欠款不还不会上征信,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但是如果被起诉到法院,依然拒绝归还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情节严重者会构成犯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恶意逃避债务的话,那么就会上升到犯罪的层次,对于情节恶劣的行为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王衍祥律师 2024.02.06 238人看过
  • 合同借款怎样合法还款

    违约金是可以以事先确定具体数额的形式约定,当然也可以以逾期利息形式出现,因为国家法律法规对于以确定数额的方式支付违约金并无禁止性规定,按照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该种方式法律上是不限制的。另外,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合理的限额内,比如一般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不能显失公平。

    王衍祥律师 2024.02.06 98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的主债权能转让吗

    最高额抵押的主债权不可以转让,但是当事人如果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额抵押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利在其债权的最高额限度内对于担保财产进行优先受偿。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之前,最高额抵押债权不得转让。

    王衍祥律师 2024.02.06 102人看过
  • 关于借款合同利息的约定是什么

    关于借款合同利息的约定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借款利息计算如下:1、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受法律保护;2、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3、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4、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王衍祥律师 2024.02.06 8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