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有:1、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二、保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保证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保证人应当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在贷款所在地有居住场所。3、保证人应当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4、保证人应当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5、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6、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7、其他应该具备的条件。三、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1、欠钱被判刑后要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2、判刑是刑事诉讼,还钱是属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终结,根据当事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判罚完毕后,加害人应当完成对受害人的民事责任赔偿。因此判刑后还用还钱。
主合同无效反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欠条具备以下内容,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时,是合法的:1、标题“欠条”;2、欠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出借人的基本信息;3、欠款的数额、欠款日期、还款期限、利息等;4、欠款人在欠条上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1、不请律师的话就只有几百元的案件受理费。标的额3万的话,案件受理费为550元。如果证据充分,完全可以自己起诉,这样成本就很低了。2、需要准备的材料:借条、转账记录、能证明你们存在借款事实的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第三方证人证言(要求能出庭)对方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手机号)。
1、欠债无力偿还被起诉不会坐牢,因为债务纠纷是民事纠纷,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经过债权人的同意进行分期偿还。2、如果债务人在法院作出还款的生效判决后,仍不执行判决的,可能涉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此时可能会坐牢。
借条到期了,延期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况,列明欠款人的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复印件;2、原欠款产生的原因、产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3、明确表明该欠条是前份欠条到期后重新出具的;4、重新明确后的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和逾期利息等。借条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的,在书写借条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格式来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写上落款时间的话,但是借条的内容有表述清晰,那么双方的权益同样也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因此借条没有落款日期也是属于有效的。
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意思是债务人还本金时,债权人不可以优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借款的利息不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是货币一定时间的使用费,债权人因为出借货币从债务人手中获得报酬,不可以预先在本金扣除,如果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的借款计算利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权利就是通过借款得到约定的本金,出借人在出借时就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无疑是损害了借款人的利益。
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无论当事人签订的是借条还是欠条,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签订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行为是行为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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