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标申请条件:1、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请;2、办理商标申请所需材料;3、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3)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品牌转让流程:1.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进行缴费。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2、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
1、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2、准备资料准备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等等。
(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2)附送有关书件。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3)交纳转让申请费和转让注册费。
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