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法定申请期限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行政复议案件当中,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中的相关人员是亲属关系,担任过证人、鉴定人的,跟相关人员的关系比较亲密的,当事人可以有证据证明某位工作人员不能够公正处理本案的,发现诸如此类的情形,都可以主动申请让当事人回避。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可以同时提出。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的区别:1、性质上不完全相同。行政复议既有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行政司法性质,又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而行政裁决主要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不具有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性质。2、调整对象不同。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而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3、基础法律关系不同。4、行为依据及权力范围不同。
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自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需要书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而我国对行政复议的机关和具体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此时不会再受理案件,不过此时没有超过行政诉讼期限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行政诉讼进行到二审程序之后,是不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了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拆迁行政复议应当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一般作出复议决定的时间为三十日。《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若超过了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间一般是六个月,当事人在该期限内起诉的,是有效的。但是如果连诉讼时效也过了的,则当事人只能通过投诉等合法的方式来解决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