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
行政处罚的原则包括: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吸毒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吸毒的,在上述幅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治安拘留的时间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同时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因此只有一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最长时间为15日,有两种以上的,治安拘留最长不能超过20日。
代履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其中就包括代履行:(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等。
法律并没有规定残疾人可以免除行政拘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依照有关法律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等。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等。
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诉讼首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