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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该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

    杨朕律师 2023.03.06 187人看过
  • 如何去认定诈骗如何去收集证据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收集证据的方式主要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由公安机关进行证据的搜集。

    苟志平律师 2023.03.06 156人看过
  • 被他人侮辱了可以如何去上诉

    被他人侮辱了上诉的方式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不服的是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苟志平律师 2023.03.03 215人看过
  • 检察院不予起诉公安如何复议

    检察院不予起诉,公安可以要求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复议。如果要求复议的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检察院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苟志平律师 2023.03.03 1886人看过
  • 经侦大队办案期限是如何的

    经侦大队办案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苟志平律师 2023.03.03 121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如何进行侦查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方式:1、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2、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苟志平律师 2023.03.03 499人看过
  • 法院移交公安机关的案件如何处理

    法院移交公安机关的案件的处理方式为公安机关会在接受案件的三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苟志平律师 2023.03.03 2353人看过
  • 法官枉法裁判是如何认定的

    法官枉法裁判的认定方式:1、枉法裁判侵害了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2、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情节严重。3、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但仍为之。

    苟志平律师 2023.03.02 1924人看过
  • 公安机关如何办理少年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方式:1、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2、应当对违法犯罪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主动向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明确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3、应当保护少年的名誉,不得公开披露涉案少年的姓名、住所和影像等。

    苟志平律师 2023.03.02 340人看过
  • 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如何上诉

    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上诉的方式为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具体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苟志平律师 2023.03.02 451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