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刑事庭审质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八条又进一步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3、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公开出示并经公开质证才能予以采纳,这表明我国已在刑事诉讼立法上确定了质证是刑事庭审的必经程序。但从当前我国的刑事诉讼实践来看,公诉人提出的证据一般较少受到激烈的盘询和质疑,而法庭上公诉人对辩护方所举证据却鲜有高质量的质询,质证程序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2、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也有义务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2、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3、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4、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经侦大队立案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案:(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虚假诉讼罪是归公安管辖。2、《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虚假诉讼罪属于《刑法》第六章中的妨害司法罪的类型犯罪,不属于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再移送至人民检察院,最后再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构成诬告陷害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诬告陷害他人,必须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2.捏造的事实必须是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3.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4.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对象;5.情节严重的,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社会影响恶劣等。
1、重婚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经常居住法院管辖更适合的,可以由居住地法院管辖。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一般经济案件追诉期需要根据最高刑的年限决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5年;2、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0年;3、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5年。4、判处无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
盗窃罪应受追诉的行为有:1、盗窃数额在1千元以上2、多次盗窃,无数额要求3、入户盗窃,无数额要求4、携带凶器盗窃,无数额要求5、扒窃,无数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