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诈骗案件的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追回损失。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被诈骗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但是没有必要提起。因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1.诈骗罪的被害人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诈骗罪被害人的财物损失属于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分子退赔的范围,只有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诈骗罪可以另行民事诉讼。诈骗罪中如果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犯罪分子诈骗财物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诈骗犯无力偿还诈骗款,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分期还款。1、案件经过判决后,诈骗犯仍然没有退还诈骗款的,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靠司法力量依法维权;2、如果诈骗犯暂时无力偿还,那么人民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存疑不起诉没有追诉期。如果对犯罪事实存在疑问不提起公诉的,与追诉时效是没有关系的,追诉时效是提起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以最高判刑为依据的。司法机关对于犯罪事实不能认定,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是可以采取存疑不起诉的措施的,但后期如果犯罪事实查清的,可以立即进行批捕处理,并按照法定程序判罚。
1、是否需要移送检察机关要根据案件性质判定。轻伤害案件有可能是自诉案件,也有可能是公诉案件。2、公诉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出控诉,其特点是,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或由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控诉。3、自诉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控诉,自诉人负举证责任,案件不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也不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所以,轻伤害案如果经过公安机关侦查,那应该是公诉案件,公安侦查终结后,如果符合法定条件,需要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1、刑事诉讼二审后不能上诉,但是可以申诉。2、刑事案件实行二审终审制,一般情况下,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3、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同样检察院也可以提起抗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4、所以,刑事二审结束后,可以申诉,但不能上诉。
1、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2、法院收到起诉决定是否立案。3、决定立案的,应当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而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所以是要根据具体量刑标准来计算追诉时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