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科由主管检察长或者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3、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刑事诉讼主体是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诉讼地位,执行一定诉讼职能,并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有关国家机关和诉讼当事人。中国刑事诉讼的主体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诉讼主体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发展和终结起着直接作用。其他诉讼参与人与案件结局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是刑事诉讼主体。
1、民事起诉败诉是否可转刑事起诉要根据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或者案件的性质确定是否构成犯罪。2、如果被告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话,可以通过提起控告或者举报的方式,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可以起诉,法院除对犯罪分子给予刑事处罚外,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分期付款。《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销售假药罪是指在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假药的行为。证明标准如下:1. 证据来源:需要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存在销售假药的行为。这些证据可以包括现场勘查记录、询问笔录、购买假药的发票等。2. 假药认定:需要通过专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药品进行鉴定,确认其为假药。鉴定结果应当由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3. 销售行为:需要证明被告人存在销售假药的行为。这可以通过查看销售记录、询问证人等方式来实现。4. 犯罪故意:需要证明被告人明知所售药品为假药,仍然故意销售给他人。这可以通过被告人的供述、辩护词等方式来证明。
故意杀人罪的报案程序是:任何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然后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经调查后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向检察院移交案件,审查起诉。
猥亵儿童需要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包括报案陈述,被害人伤情鉴定或就医记录,被告人的供述,父母亲的证言等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