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刑罚种类
  • 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2021.08.18 1388人看过
  • 职务犯罪罚金怎么执行

    罚金的缴纳有自动缴纳与强制缴纳、一次缴纳与分期缴纳等方法。被判处罚金的当事人应该按照判决的内容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赵善博律师 2021.08.17 1445人看过
  • 拘役有期限吗

    拘役是有期限的。其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赵善博律师 2021.08.17 1376人看过
  • 管制是怎么执行的

    《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秦江华律师 2021.08.17 1187人看过
  • 数罪并罚应注意些什么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秦江华律师 2021.08.17 944人看过
  •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1.08.17 2861人看过
  • 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样的

    没收的财产包括:1、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程萌群律师 2021.07.06 1008人看过
  • 累犯的类型有哪些

    1、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2、特别累犯,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肖凤律师 2021.07.01 1226人看过
  • 聚众斗殴可以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聚众斗殴涉嫌聚众斗殴罪,只要符合缓刑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

    程萌群律师 2021.06.28 1074人看过
  • 死缓什么意思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死刑缓期2年执行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刑罚制度,其适用的前得是罪犯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才有选用的可能性。

    王雪戈律师 2021.06.22 114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