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诈骗罪家属是否会受牵连

    诈骗罪涉案人家属未实施诈骗行为的,按照罪责自负原则,家属不会受牵连。犯罪是个人行为,不需要家属承担责任。我国《刑法》规定犯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处罚分为三个标准,一是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杨朕律师 2023.06.19 533人看过
  • 未成年贩毒怎么样判刑

    1、未成年人贩毒,十四周岁以下不追究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张保明律师 2023.06.19 669人看过
  • 怎么区分非法行医罪与故意杀人罪

    (1)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的行为人对严重不良后果的心理态度是过失和间接故意,而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不包括过失。(3)发生场合不同。非法行医罪发生于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过程中,而故意杀人罪发生的场合不限于此。(4)客体不同。非法行医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而故意杀人罪仅侵犯特定公民的生命权利,并不侵害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

    苟志平律师 2023.06.19 304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有什么行为表现

    (一)多次聚众斗殴多次聚众斗殴是指实施聚众斗殴三次以上。如果行为人在一次斗殴中短暂中断后,针对同一对象又继续斗殴的,应认定为一次。(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是指双方参加斗殴的人数达十人以上,并且斗殴场所涉及多处,或者斗殴持续时间较长,或者斗殴手段凶残,或者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形。(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导致社会正常生活、工作、学习、教育、科研等秩序遭到破坏,公共秩序严重混 乱等情形。(四)持械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罪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动机而成帮结伙地斗殴,往往造成严重后果。持械聚众斗殴有事聚众斗殴行为表现中情节最严重的情况,更会严厉对待。因此,刑法对该罪的处罚也比同是从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寻衅滋事罪等都要严厉一些。

    杨朕律师 2023.06.19 312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一般是经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认,或者经过专业培养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并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也就是不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诊疗活动资格的人。两罪主体的区别在于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上。(2)主观故意不同。医疗事故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严重不负责任的心态。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而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3)行为要件不同。医疗事故罪要求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才予以刑事追究。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以情节严重作为成立犯罪的要件。

    苟志平律师 2023.06.19 299人看过
  • 浙江省是怎么规定非法行医罪中的“情节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⑴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⑵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⑶使用假药、劣药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⑷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⑸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3人次以上,并导致引产的;⑹因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该行为的;⑺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苟志平律师 2023.06.19 302人看过
  • 怎么样区分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

    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2)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前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也可以是技术过失,而后罪则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

    杨朕律师 2023.06.19 275人看过
  • 决水罪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同放火一样,决水也是一种危险性很大的犯罪方法。(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这是决水罪区别于放火、爆炸、投毒等犯罪的主要标志。所谓决水是指足以便水流横溢、泛滥成灾的行为。决水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炸毁堤坝、堵塞水道、破坏水闸、破坏防水设备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洪水来临时,水库管理人员不及时开放泄洪闸,或者不关闭防水堤的闸门。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决水犯罪的,行为人必须负有特定的作为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行为人实施的决水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应以决水罪论处;如果仅是为个人利益或局部利益,擅自开闸放水、挖渠引水,尚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以决水罪论处。决水的手段多种多样,如使用各种工具或机械挖掘,用爆破的方法破坏等。

    苟志平律师 2023.06.19 568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侵害的法益是如何的

    非法行医罪的法益具有复杂性。其主要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侵犯的法益是公共卫生。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还对行医活动,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规范及制度,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就诊人是不特定或多数的,故本罪侵犯了公共卫生。

    杨朕律师 2023.06.19 329人看过
  • 怎么样区分决水罪的罪与非罪

    区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决水罪的关键是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即是否造成或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如果没有造成也不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和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即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则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决水罪,不能以犯罪论处。对于一般的决水行为,主要是依靠民事的或行政的方法加以解决。

    苟志平律师 2023.06.19 31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