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犯了刑事案件和解后是否还用坐牢

    刑事案件和解了可能还会坐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就不需要坐牢。犯罪情节严重的,即使和解了,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是会从宽处罚。

    刘少威律师 2023.11.23 1278人看过
  • 犯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对犯罪人进行处罚,即对犯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政治权利的剥夺与限制,以及在社会生活上的不利反应。犯罪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所以,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对行为人不利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刘少威律师 2023.11.23 786人看过
  • 犯罪情节较轻怎么样认定

    犯罪情节较轻的认定如下:行为人在主观上恶意较小;行为人在主观上恶意较小;使用的犯罪工具、犯罪时间、地点等不具有明显犯意;悔罪态度良好;具有退赃、自首、立功等情节的。

    刘少威律师 2023.11.23 736人看过
  • 犯罪追诉时效期限从什么时候计算

    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也就是犯罪分子连续实施同一罪名的犯罪,追诉期限从其最后一个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时开始计算。

    刘少威律师 2023.11.23 225人看过
  • 犯罪中止要件包括哪些

    犯罪中止要件是:中止行为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或实行阶段,既遂之前;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自认为可以完成的犯罪,中止犯罪的动机在所不问;在实行行为终了前,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实行行为终了后、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时,行为人亲自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既遂结果的发生。

    刘少威律师 2023.11.23 232人看过
  • 罚金刑在刑事审判中的运用是怎么规定的

    罚金刑在刑事审判中的运用规定如下: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罚金刑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进行的刑事审判中的一般作为并处的附加刑处理,也可以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作为刑事处罚。

    刘少威律师 2023.11.23 366人看过
  • 构成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构成犯罪未遂的要件包括: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未能得逞。3、未能得逞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犯罪未遂的,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刘少威律师 2023.11.23 350人看过
  • 过失犯罪怎么构成

    过失犯罪的构成:1、主观上为过失。2、侵犯的客体为法定的客体,且有具体对应的罪名。3、客观方面实施了法定的犯罪行为。4、主体属于法定的主体。根据罪行法定原则,行为人若构成过失犯罪的,必须在《刑法》有相应的罪名,且明文规定过失心理可构成该罪。

    刘少威律师 2023.11.23 305人看过
  • 派出所不立案出具证明吗

    派出所不立案出具证明。派出所对于报案人的报案事项不立案时,一般是应该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不立案证明是由报案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该案不符合立案条件后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审批后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给报案人或被害人。

    刘少威律师 2023.11.22 3226人看过
  • 什么情形适用罚金刑

    适用罚金刑的情形:一、单科式。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二、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三、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四、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刘少威律师 2023.11.22 255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