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的处理方式如下:1、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让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来偿还债务;2、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3、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之后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二年的期限的计算:1、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2、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借条能作为法律证据。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是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直接依据。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欠钱起诉一般十五日之内会开庭,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欠钱起诉需要以下材料: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借条、合同等;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这要考虑双方是否协商过法院管辖地及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和审理。没有约定管辖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民事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宣判之后,一般在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经过了十五日的上诉期没有人上诉,判决生效的,就可以执行了。 如果当事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不履行其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一般情况下,先执行民事查封。查封是指执行法院剥夺债务人对其特定财产的处分权,由国家取得处分权的执行行为。查封的效力主要在禁止债务人对执行标的物的处分,债务人对于查封物不可以有转移、设定负担、或其他有碍执行效果的行为。
1、起诉债务人一般会在一个月左右开庭。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恢复执行的相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解释》第467条、第520条,《委托执行规定》第9条第2款,《终本规定》第9条,《执行和解规定》第9条、第16条,《执行立案结案意见》第6条。恢复执行,是指符合法定条件而中止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或达成和解协议等的执行案件,因中止情形消除、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等而由法院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继续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依据法律规定,执行被终结后,如果发生以下情况,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必须多长时间内进行庭前调解,但是对于案件整体审理时间有具体规定。民事调解为立案三到六个月。属于双方自愿,只要一方不同意,调解马上结束。法院调解的期限,即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时所要遵守的时间和期间限制。由于《民事诉讼法》并未对调解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但是法院调解也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方式之一,结合调解制度的立法本意,法院调解期限至多也不能超出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在当代社会,如果一个案件需要经过民事流程的话,那么就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庭当中的规定来进行一定的处理,比如说有一些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有调解的意愿的,就可以对此采取调解的方式来完成调解,时间是三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