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法学硕士;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2008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代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并受邀在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针对法律热点问题发表点评。工作特点:表达能力强,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与解决方案,深受客户信任。擅长领域:离婚纠纷、继承遗嘱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18501019139
快递丢失了快递公司这样赔偿:当事人让快递有保价的,按照快递保价额赔偿;快递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快递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没有保价的,按照收件人实际的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动物侵权赔偿的标准是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害的,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造成精神损害的,赔偿精神损失;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看病所需要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其他费用赔偿义务人根据受害人的受伤情况都应当予以赔偿。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停水停电属于强迫逼迁的行为,是违法的,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拆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监护人责任、用人单位责任、产品责任、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等法定情形;过错推定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生活学习期间遭受人身损害、动物园实验的动物致人损害等法定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责任形态有:(一)自己责任和替代责任; (二)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三)分担责任和垫付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责任形态有:(一)自己责任和替代责任; (二)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三)分担责任和垫付责任 。
侵权纠纷的解决,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侵权纠纷不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在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应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侵权纠纷的解决,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侵权纠纷不受行政处理后30日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在侵权纠纷中,被侵权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应以侵权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