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国家低保的条件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或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后家庭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1、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低保户的子女名下可以有房子。按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父母享受低保是因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子女名下如果有房产就证明有赡养能力因为有钱买房就可以赡养父母,就必须取消父母低保,所以子女名下不能有房产。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残疾只是申请低保的条件之一,能否申请低保看其它条件是否符合。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国务院最近公布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专设了“就业救助”一章。具体规定包括:(1)国家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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