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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什么时候可解除劳动合同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袁超律师 2023.09.26 193人看过
  •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是哪些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袁超律师 2023.09.26 217人看过
  • 工伤认定提出时限多久

    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之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袁超律师 2023.09.26 273人看过
  • 法律规定试用期差三天转正被开除是否有工资

    有。只要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试用期间就算没有签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过错,在试用期遭无故辞退,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报酬,但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合符录用条件,或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袁超律师 2023.09.26 259人看过
  • 法律上试用期差三天转正被开除是不是有工资的

    有。只要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试用期间就算没有签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过错,在试用期遭无故辞退,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报酬,但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合符录用条件,或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袁超律师 2023.09.26 194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内容有什么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林春成律师团队律师 2023.09.26 180人看过
  • 法律工伤认定提出的时限是多久

    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之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袁超律师 2023.09.26 280人看过
  • 正常离职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常离职的,离职当天就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袁超律师 2023.09.26 198人看过
  • 在校可签劳动合同吗

    1、可以。2、在校生已经具备合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3、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袁超律师 2023.09.26 388人看过
  • 公司经营不善裁员是否需给付双倍赔偿

    1、一般不需要给付劳动者双倍的赔偿。2、公司经营不善进行裁员的,只要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即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袁超律师 2023.09.26 295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