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在十天内能出,并且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此外,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事故认定书一般会在十日内制作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机动车通过买卖或者其它方式进行所有权转让并完成交付之后,却尚未依照法规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之时,假若在该期间内发生了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的事故,导致了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据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0条之规定,此种情况下应由买方即受让方独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因在于,机动车一旦完成交付(注意,未经注册登记的所有权交易难以认定为真正意义上的交付),原来的车主便不再拥有对车辆操控利用的实际能力,同样也无法从后续的营运活动中获取任何现实回报。因此,在这种情境之下,原车主无须承当因事故引发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当然,虽然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机动车过户变更登记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并不影响机动车所有权权利的实质性转移——这里只涉及到对行政管理法规的违反,与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无关,因此,原车主无需为此类事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方式一般为直接送达,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交警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具体要看案情。一般情况下,不管谁的车子在前或是在后,交警只会秉持着一个“让右”的原则去处理此类事故,因为右侧的车辆位置离碰撞店最近,此时必须要着重保护弱者的安全。发生车祸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车祸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车祸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也就是车祸责任认定。车祸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车祸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车祸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一般是不需要证人的,但证人可以对事故事实进行佐证,利于进行责任的认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车主为交通事故发生时的事故车辆的驾驶员,车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等。如果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