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的合理要求。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如果双方就抚养费问题达不成一致,可以作为新的民事纠纷再申请法院审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按照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第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第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第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路光亮律师
23961人看过
刘云海律师
20791人看过
苏明浩律师团队律师
11145人看过
金亮律师
5740人看过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3996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