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的抚养权由双方自行协商归谁,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抚养权归谁。2、一般情况下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养权是归女方;但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抚养权归男方的,则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3、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法院在判决是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这一方:(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3)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1、同居有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判给母亲。2、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抚养权,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离婚除了两岁以下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判给母亲外,均有可能判给男方。2、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女儿起诉母亲索要抚养费是可以的。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3、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不存在抚养义务的,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扶养义务。2、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1、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可以争取。2、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
1、父母不可以为子女改姓而拒付抚养费。2、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但是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1、女方离婚不要孩子的,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1、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的,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最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2、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抚养权可以更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如果协议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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