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理上说,各地的假期由各地制定,如果是地方假期是按照地方法规实施的即适用地方法规,如果地方法规还没有修改生效,那就还是适用之前的法律。换言之,在地方法律修改生效前所有的晚婚晚育的假期都算的。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晚婚假取消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已经取消了。如果想要请婚假的话,必须是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才可以请婚假,福建法定婚假有15天,因为这个地方已经取消了晚婚假,所以无论是否为晚婚,都只有15天的法定婚假。
已经取消了。国家法定婚假是3天,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取消了。2017年1月15日新修订的《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晚婚假20天的奖励,因此,安徽婚假为3天。安徽省职工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夫妻双方不在一起工作的,另给予路程假。
取消晚婚假了,法定婚假就是三天,另外就是根据情况给予延长假期。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和省条例明确不鼓励晚婚晚育,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奖励假的有关条款。不管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可以享受延长60天,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新的生育奖励假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和省条例明确不鼓励晚婚晚育,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奖励假的有关条款。不管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可以享受延长60天,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新的生育奖励假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