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儿子女儿也需要赡养父母。因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有退休工资的老人可以要赡养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媳妇对婆婆没有赡养义务。我国民法仅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媳妇由于对婆婆没有血缘关系,因此不具有赡养义务。
下列情况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一、已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二、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三、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赡养协议不能牵涉到儿子的房产,赡养协议应写明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赡养人应尽的赡养义务;赡养费等。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如果父亲再婚时儿子与继母间形成抚养关系,就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父亲再婚时儿子已成年,儿子对继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在法律上并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在婚姻存续阶段,儿媳也只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而不对公婆承担赡养义务,所以对于儿媳与公婆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依靠道德和习俗来进行约束。
不犯法。《民法典》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仅仅是规定了成年子女有在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况下赡养的义务。因此儿媳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离婚可以向满十八岁子女要赡养费。但子女无赡养经济能力或精神条件的除外。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若有赡养能力的子女不履行相关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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