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感情未破裂。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不判离婚。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丈夫吸毒坐牢后,妻子可以起诉离婚。由于男方已经吸毒坐牢,失去了人身自由,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妻子可以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服刑人员能离婚。如果是进行协议离婚的,服刑人员一般需要向监狱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监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监狱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一方只可以诉讼离婚。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起办理离婚手续。而服刑人员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所以不能以此结束婚姻关系。一方服刑的,那么另一方就只可以通过,向服刑人员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2、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
1、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不是就能离婚的。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如果原告或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1、民法典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父母提出离婚孩子不同意法院是否会判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孩子是否同意没有关系。2、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确无和好可能的,是会准予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