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前一方即已经取得公房承租权,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由于这一情况只涉及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不影响公房承租权的归属。因此,承租权仍归该一方享有。
婚后工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这种情形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则按当时的出资比例。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第四、公平原则。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属于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可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办理未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
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一、实物分割,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二、价金分割,财物不便分割,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三、价格补偿,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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