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不能异地补办理,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再婚的需要离婚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要结婚证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如果没有结婚必须出示单身证明。结婚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两回事。房产证只能写当事人买房子的时候留在合同上的名字,如果需要增加的话要按过户程序走。
取保候审期间可领结婚证。我国禁止结婚登记的条件是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双方是近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自己有配偶还要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所以只要取保候审的人没有上述情况,并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夫妻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就可以登记结婚。
男女双方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是法律上的夫妻,形成婚姻关系,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登记结婚的时候需要亲自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证撕毁,其婚姻存续法律效力还存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结婚证不需要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领结婚证的条件:第一,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第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