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但如果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仍可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一、男女双方“结婚”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凡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办理仪式的,即便是没有结婚登记,也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也是合法的夫妻。
二、男女双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结的婚。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以及不得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一直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What''''s your problem?
1994年2月1日前存在事实婚姻,之后没有领结婚证,不是合法夫妻。双方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视为结婚,你这种情况属于同居关系,除非是在1994年2月前的属于事实婚姻。
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