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婚需要离婚证,无论是离婚后想要复婚还是离婚后与他人结婚,都需要携带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的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应当去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男女双方有结婚或离婚需求的,需要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应当去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男女双方有结婚或离婚需求的,需要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双方需至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第一、本人的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则需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第二、居民身份证。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结婚证照片(结婚登记照)尺寸规格为“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40mm*60mm(宽*高)。
如果男女双方原来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在想要复婚或者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或者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除须持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可免婚前健康检查。复婚登记按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
军人结婚程序:登记前准备,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
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可以登记结婚:(一)一方重婚,或者男女双方重婚;(二)男女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男女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
双方满年龄,军人写申请;女方收到婚调孕调函,去单位或居委会开未婚未育证明,盖章,填写部队寄来的政审表,盖章;带身份证,户口本,各种证明及复印件,买车票去部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