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婚前就获得的,或者虽然是在婚后获得,但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个人的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2.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公证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婚前财产内容加以审查的方式,是确认婚前财产归属时可以采取的形式之一。婚前财产公证流程如下:一.申请人向所在地公证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婚前财产的有关情况,出示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委托他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3.申请公证的婚前财产权属证明。二.公证处查证属实,申请人交纳公证费用。三.公证员与当事人进行谈话,制作笔录,出具公证书。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如婚前个人的劳动所、继承取得的财产、复员、转业费用等,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可能属于共同财产,可能属于个人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婚前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2、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3、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4、代书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5、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6、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立口头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夫妻离婚,婚前财产是不会被分割的。离婚时,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解除婚姻关系时,也就不会分割婚前财产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婚前购买的房屋一般是个人财产。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婚前一方的存款是婚前个人财产,同理,在婚前用自己的存款购买的房产也是婚前财产。不仅如此,就算是在结婚后才买的房,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也不影响其婚前财产的性质,仍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要注意的情形是,一方婚后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而非自己一个人名下,此时就会被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各自的份额,那么该房产就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司法实务中一般会判房屋归出资方所得,由出资方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婚前买房需注意的另一种情形,如果一方仅用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且房子登记在付款个人名义下,而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的自然升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相应的份额。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婚前的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7、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