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拆迁款不属于共同财产,而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一方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签订了已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离婚登记的,为获拆迁补偿假离婚的,按照离婚处理。
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
在私有房屋的拆迁中,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因此,被拆迁房屋原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款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子女如果其不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就当然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
补偿款由所有继承人享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愿离婚才是离婚的生效要件,只要双方自愿同意结婚或离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婚姻登记即有效,而不问婚姻背后的真实意图。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拆迁房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将参与分割。
补偿款也是可以被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当然有约定的,按约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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