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如下: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胁迫结婚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而属于可撤销婚姻。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离过婚的再结婚不是一定要带离婚证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国人可以在国外领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视情况而定。如果夫妻中有一个是上海户口,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上海户口,而是外地人,不可以在上海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上海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双方都到场。如果结婚证丢失了,其中一方带上双方有效的资料到其中一方所属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就可以了,结婚证补办一般当场可以领取。
两个孩子离婚一人一个,一般双方不再互相支付抚养费,同时须考虑支付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只要不是以下这些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就可以异地补办:(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等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等情形。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离婚之后户口不会自动分户,需要当事人自己去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