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撤销流程是,当事人先向受赠人提出撤销的请求,或者申请法院撤销;然后对方表示接受或者法院判决予以撤销;受赠人再将所得财产返还给赠与人;最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就被撤销,失去了效力。
下列情况可以撤销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需要撤销合同的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存在两种判决结果。一种判决结果,除法律规定不得撤销以外,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受赠人可以在所履行义务的范围内请求赔偿,因为在此范围内的赠与双方形成对价关系。二种判决结果,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要受到相应的限制。
租赁合同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和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能够随时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合同,当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立即解除合同。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通知在到达对方后,还需要对方同意才能解除。
担保合同会被撤销的情形具体如下:(一)放弃到期债权担保人放弃到期债权,对担保权人造成损害的,担保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二)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和担保人有履行能力,且不影响担保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是他自由处分权利,担保权人一般不得干涉。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相对人撤销权提起的主体限制在发生民事行为的当事人之间,除斥期间为一年,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涉及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属于可撤销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是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在此时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话,撤销权消灭。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保险合同的撤销事由,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保险合同能够依据法律关于合同撤销权条款。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保险合同,通过实施司法救济,以维护自己合法正当权益。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