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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关新规来了!减免滞报金滞纳金助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对于疫情发生前已运抵口岸但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报关的进口货物,以及企业复工后因疫情出现经营困难或者资金短缺等原因而无法及时报关的进口货物,企业均可向申报地海关申请减免滞报金。

    2021.09.23 1441人看过
  • 如何买卖具有抵押权的船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作为担保被抵押的,在解除抵押之前是不能买卖的,但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可以进行买卖。船舶在进行抵押时,船舶抵押权应该在当地的海事部门进行登记,在登记时,我们需要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并且必须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2021.09.18 1322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归谁持有

    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归抵押权人持有。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1.09.18 1350人看过
  • 内河船有船舶优先权吗

    内河船有船舶优先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等。

    2021.09.18 1619人看过
  • 船舶所有人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因船舶碰撞导致船舶触碰引起的侵权纠纷,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碰撞船舶的赔偿责任。非因船舶碰撞导致船舶触碰引起的侵权纠纷,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触碰船舶的赔偿责任,但不影响海商法第八章之外其他规定的适用。

    2021.09.17 1140人看过
  • 船舶优先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船舶优先权行使期限是一年。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三)船舶灭失。前款第(一)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

    2021.09.17 1683人看过
  • 船舶所在地是登记注册地吗

    船舶所在地是登记注册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船舶登记港为船籍港。船舶登记港由船舶所有人依据其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所在地就近选择,但是不得选择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船舶登记港。

    2021.09.17 2676人看过
  • 享有船舶优先权的内容有哪些

    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等。

    2021.09.17 1263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主体是什么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主体是对船舶具有处分权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二条规定: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2021.09.17 1195人看过
  • 船舶登记备案后是否批复

    根据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登记机关应当将登记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渔业船舶登记的决定。

    2021.09.17 109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