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机关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二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三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
1、最关键的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坚持合法的原则,即在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内容的条款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听证的,用人单位被告知有权依法要求举行听证后,只要用人单位要求听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会组织听证。
因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无效的责任: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等。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一般可以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等。
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1、合同主体不合格,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2、意思表示不真实,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等。
由于劳动者用以交换的劳动力的特殊性,对于无效劳动合同,不可能采用返还及追缴等办法处理,所以,根据无效劳动合同的特点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撤销合同、重新订立合同、修改合同和赔偿损失三种。
《劳动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我国目前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的机关有两个,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其中,经仲裁未引起诉讼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
集体合同的签订主体是职工和用人单位:(1)职工是集体合同的主体,其共同要求代表其利益的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2)用人单位也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