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保险公司股权:(一)发起设立保险公司;(二)认购保险公司发行的非上市股权;(三)以协议方式受让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四)以竞价方式取得其他股东公开转让的保险公司股权;(五)从股票市场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权。
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保险公司股权:(一)发起设立保险公司;(二)认购保险公司发行的非上市股权;(三)以协议方式受让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四)以竞价方式取得其他股东公开转让的保险公司股权;(五)从股票市场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权。
财务Ⅰ类股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营状况良好,有合理水平的营业收入;(二)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三)纳税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无偷漏税记录;(四)诚信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
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保险公司的股东:(一)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当在保险领域受到相应惩戒;(二)股权结构不清晰或者存在权属纠纷;(三)曾经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险公司股权等。
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以下投资人,可以成为保险公司股东:(一)境内企业法人;(二)境内有限合伙企业;(三)境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四)境外金融机构。
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根据持股比例、资质条件和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保险公司股东分为以下四类:(一)财务Ⅰ类股东。是指持有保险公司股权不足百分之五的股东。(二)财务Ⅱ类股东。(三)战略类股东。(四)控制类股东。
企业转让股权收益的确认,应采用与转让其他资产相一致的原则,即,以被转让的股权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购买方,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为标志。
公司股东变更登记需要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3、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4、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6、公章;财务章;股东章;7、公司章程。
确定股权转让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