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想要退出合伙主要有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被除名退伙等方式。并且违反相关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监事主要是对公司高管层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公司监事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会构成刑事责任。
关于合伙人的财产分配是怎样分配的:有协议的按协议,没有协议的共同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就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
个体户因故停业后应该履行以下手续:(一)停业申请: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停业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申请办理停业登记。(二)停业受理:税务登记窗口审核资料,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并同时对停业申请的核准条件进行检查,不符合核准条件的,出具《停业申请未结事项告知书》给纳税人。(三)停业核准:纳税人按照《停业申请未结事项告知书》中的通知,分别至税款征收部门、发票管理部门、稽查部门等处结清相关事项后,至税务登记窗口办理核准停业。符合停业核准停业条件的,税务登记窗口予以核准并出具《核准停业通知书》和《复业单证领取表》。(四)复业申请:纳税人按期或提前复业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持《核准停业通知书》和《复业单证领取表》到原核准停业登记的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复业手续及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薄》等,纳入正常营业纳税人管理。纳税人提前复业的,按提前复业的日期作为复业日期。
公司转让需要的手续如下: 第一先要召开股东会讨论,股东会通过转让决议;第二是和接收方公司签订转让协议;第三是对公司转让进行公告;第四是清算公司的资产、以及债权债务;最后到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等地方办理手续。
股份的转让涉及到方方面面,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有以下的限制:对股份转让的场所的限制;对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转让的限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
股东知情权享有者以法律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上,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但不记载在股东名册上,所以不享有股东知情权。显名股东未出资但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从而享有股东知情权。
法律允许股东查阅并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而对于公司会计账簿,法律仅赋予股东有查阅权,未赋予其复制权。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需要先提出书面的申请,并说明查阅的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公司被收购后对原股东的影响,依据收购的协议而定,如果股东的股权被收购的,就需要办理注销登记,修改公司章程是股权的记载的内容,没有被收购的仍是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