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不年审是不会罚款的。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所以,个体户不年审是不会罚款的。
个体户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具体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是的,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可。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没有营业,没有收入的新成立的公司,可以申请零报税。但一定不能不报税。报税有两种方式,去税务局报或是在网上报。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分公司在当地交税。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如果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应当独立建账核算;如果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确定。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再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有总机构汇总缴纳,但是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所得税分解表在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凡是总公司不提供分配表的,分公司的按取得的利润全额在注册地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相关规定,分支机构必须在同一县市,才能由总公司同意核算交纳增值税;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一个地区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小规模公司的注销流程有如下四个步骤:一、首先要前往当地相关部门注销公司国税、地税登记。二、然后到当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记》,具体所需材料有如下:所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全部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为注销公司及成立清算小组决议、公司原始档案等等资料。三、公司注销登报公告,如果已经确定要注销公司,需要登报45日之后才能去注销公司,需要注意的是,注销公司登报公告需要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方可生效。四、注销公司登报信息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等等。
具体年报步骤为: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saic.gov.cn;2.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4.选择【新用户注册】;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用户名直接用注册后即可;6.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验证码来得比较慢;7.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年度】;8.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9.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10.【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11.【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12.下一步来到党建信息,没有的情况下照图填写;13.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报税流程:1、到银行开立一个扣税账户,去税所备案,以后就只需要在网上申报就会自动银行扣款,所以需要保证那个扣税账号有足够的钱来扣款。2、增值税是按月申报的,申报期一般是每个月的15号前,如有法定假日会顺延。3、企业所得税的话是实行季度预缴的,一般是季度后的月份15号前。
税后营业额也就是税后经营净利润,税后经营净利润是指将公司不包括利息收支的营业利润扣除实付所得税税金之后的数额加上折旧及摊销等非现金支出,再减去营运资本的追加和物业厂房设备及其他资产方面的投资。税后净营业利润是自由现金流量测算中重要的概念之一。它表示公司根据收付实现制扣减所得税之后的营业利润(息前税后利润)。
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有相应的处罚,职工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对于单位录用或者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月足额汇缴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