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从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出发,目前应税消费品被定为14类货物,即消费税有14个税目。(1)烟。(2)酒及酒精。(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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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凡力
四川和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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