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分割合伙财产的前提条件一般是清算。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外商投资企业另列):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
合伙企业不能合并有限公司。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有限公司是营利法人,这个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是不可以合并的,合伙企业想变更为有限公司的,应当去根据登记机构进行变更,是不可以合并的。
合伙企业的股权可以质押,但是合伙企业类型不同,股权质押的条件不同:一、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另有约定除外。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承担债务。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人要承担企业债务。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包括。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首先,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其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
不包括。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首先,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其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
不包括。合伙企业适用《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首先,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其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