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建设用地需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已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同时不改变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条件等。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国有独资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这些: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3、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1、股份公司章程需要备案。所谓公司章程备案就是将公司章程送达公司登记注册地的工商局留存备份。2、如果公司章程变更后没有备案的,会限制公司章程的效力,即该章程只对公司内部有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国企员工可以在民企做股东。但是,这对国家公务员有限制,而对企业员工没有限制,但你和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不可以在民营企业投资。一般来说,国企员工并且是公务编制那就不允许经商。另一种是国企员工没有公务员编制,在法律层面上是允许经商的,但是通常各个公司都会在合同上,注明在职期间不允许公司业务范围之外的商业营利性活动。
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并以经营管理为主要职业的,在推荐安排中应当界定为民营经济人士。民营经济是指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国有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民营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经济概念和经济形式。民营经济曾一度在中国消失,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渐进发展中,民营经济得以复兴,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主力军。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没有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属于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投资的自然人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
个体户可以转为公司。新《个体工商户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保持工商登记档案延续性等市场主体组织形式转变方面的便利,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不属于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是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性质是民办非企业类型。有限公司必须有自己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而个体工商户没有限制,从事客货运输、贩运以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无须固定的经营场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不一定是认缴制。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