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流程有以下这些: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等。
股东在以下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4、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股东,应当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公司清算内容包括分配财产、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内容。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 方案;分配财产。
按相关法律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并未规定解散清算具体需要多长时间,也无法规定需要多少时间,不同的公司解散,财产账目复杂程度都不同,具体要看进度和效率。从实践来看,一般周期都会比较长,情况比较复杂的,通常都在一年以上,但如果财产状况清晰,顺利的话几个月也可以完成。
起诉解散公司的条件:(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强制解散之诉的条件:(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停业6月后可以解散。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又根据《公司法》第180条,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构成公司解散事由。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下列事由之一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申请解散的条件(需同时具备)如下:第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第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第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