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销登记可以撤销。公司撤销注销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是可以撤销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1)车辆作为公司的资产,公司应该在清算前对车辆进行处理,处理完资产的债务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2)所以车辆要在注销前处理,而不是注销后才处理。
1、公司注销后,印章不回收,由股东自行处理。如果是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2、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有限公司注销程序如下: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或者基于其他原因解散公司;2、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公司清算完毕后,申请注销登记即可。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2、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已经注销以前签的合同有效。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公司被撤销之后,应当根据清算情况确定多久注销。公司因依法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成立清算组,然后对公司的资产和债务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相关延伸】问: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答: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1、在企业吊销后,应及时处理债权债务,将公司原有财产清偿债务。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宣布债权债务的清算,在企业吊销后,45日内债权人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公告或者清算的,由股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工商档案中,档案中应有该单位的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予批准吊销,因此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
1、有劳动争议的公司是可以注销的。因为注销公司是工商管理部门的事情,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或者劳动调解仲裁法的管辖范围。2、公司解散(注销)前必须先经过清算程序、出具清算报告。清算程序开始后,清算人应当以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3、公司有劳动争议未解决,在程序上是可以注销的;但是如果注销违反了法定程序,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赔偿损失。
1、子公司解散后母公司不承担责任,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它的债务由它自己承担。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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