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3、填写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负责人登记表》;4、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5、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6、填写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表》。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基本条件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已的组织机构和法人章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它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