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尽到如实出资的义务。
自己不知情成为股东可以在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下要求更正。在不知情下,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显然是对方违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以取得公司登记,可以要求对方主动改正,如对方不予理会,可以向工商局举报并申请撤销公司登记,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并要求赔偿损失。
公司股东有分红权、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监督权以及知情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可以,公司的股东委员会是公司的股东组成的,应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进行讨论研究,对公司的章程或者作出的重大政策性调整和规定作出表决,在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
股东用货币出资的,应当按约定向公司支付出资金额;股东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按约定向公司过户到公司名下。《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2、名义股东依照形式 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形成名义股东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包括为了符合原公司法律中股东不得少于二人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不符合股东条件、特别的财产和身份安排等。
董事任命需要经股东会,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长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的职责是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办法有:(1)出现不分配利润等不利情形时,可以对公司的该决议投反对票,并请求公司回购股份;(2)出现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时,小股东可以联合起来请求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代表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可以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1、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2、股东抽逃出资;3、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4、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无法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