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只要是双方真实一致合法的意思表示,不损害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就具有法律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程序性规定有: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2、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等等。
公司资本的形态有:1、注册资本,即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2、发行资本,即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3、认购资本,即出资人同意缴付的出资总额等等。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1、了解收购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情况;2、采取合法方式收购公司;3、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等等。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程序有:1、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等等。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一般不需要担责。公司以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恶意逃债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收益分配顺序是:1、以公司收益弥补亏损;2、弥补亏损后,提取剩余收益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3、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4、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
股东代表诉讼中主体的情况有:1、股东代表诉讼中,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的股东是原告,侵害公司利益的董、监、高或他人应列为被告,而公司对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应被列为第三人等等。
股东的固有权利具体包括: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退股权等。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股东的固有权利。
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的方法有:1、依法行使知情权;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3、依法转让股权;4、行使优先购买权;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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