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法院宣告其破产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切财产或财产权利,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2、企业在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包括追讨回来的债权等。3、依法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一、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二、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权;三、股东大会召集权;四、股东大会提案权;五、知情权;六、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七、以累积投票方式行使董事、监事选举权;八、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否则,转让在法律上并不生效。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证券交易场所交付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未经过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不能作为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法律依据。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三)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等。
劳动法对旷工是否可以罚款没有具体规定,只规定了,如果因为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路光亮律师
23970人看过
刘云海律师
20799人看过
苏明浩律师团队律师
11148人看过
金亮律师
5746人看过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4003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