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2、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 2.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1、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这两种。2、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3、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等等。
1、董事长不可以担任公司监事。2、法律规定,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而让董事长担任公司监事显然不利于这种目的的实现。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2、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3、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1、《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2、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法中董事长职权有:1、主持股东会会议。一般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情形;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公司法中董事长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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